第三十六章/蝶女花濯(二) seyuw en.c om(2 / 3)
云知朝说明来意后,族长扶额思索了一会儿,慢慢道:“二十五年前,蝶族确实有位女孩离开太霞水府。”
采集花蜜,制作香粉是蝶族的本能,岩壁化香不是一个灵气充足的地方,因此蝶族也会将花蜜香粉出售至龙火还照,换点灵石和物资。
不论哪个种族,对未知的向往大约都是一样的。
这个出售花蜜香粉的工作,哪怕只是去不远处的龙火还照,大家也是争先恐后地结伴而行。
二十年前,蝶族有个很机灵的女孩,叫做花濯,常常自告奋勇去龙火还照售卖货物。
有一天,她一脸兴奋地回来,说自己攒够了前往人世间的路费,要去人世间看一看。
对于这个决定,蝶族上下当然是反对声一片。
原因无他,蝶族寿命短浅,修为又低。虫子么,智商都不太好高,更不擅长打斗,在太霞水府,有龙女的庇护尚且能够自保,去了对妖物有偏见的人世间,那就是老鼠上街,人人喊打了。
大家都怕她有命去没命回,花濯却满不在乎,只说蝶族寿命最长也不过百余年,与其在故乡虚度光阴,空耗一生,不如去见识未知的风景,邂逅不同的人生。
妖族不同于人类,受父母亲人、宗族礼法的约束,她一意孤行,大家也拿她没办法。
二十五年,花濯毫无音讯,还有些记得她的族人,感叹着人世间果然凶险无比,都当她是死在外面了。
说着,族长的声音有些颤抖:“虽然她没有回到岩壁化香,但听说她找到了人类做伴侣,有人看护着,应该不会过得太差。”
云知朝将信将疑:“她和我叔叔真的没有回来过吗?”
族长摇头,斩钉截铁地说:“没有。”
隔着面具,看不见他的神色。方晌仔细观察族长,见他气息未乱,似乎不像在撒谎。
云知朝有些失望,说:“好吧,我再去寻找一下别的线索。”
看来叔叔婶婶的下落,果然是一个迷。
族长说:“岩壁化香难得有外族前来,你们可以多留几日,看一看此处的风景,再尝尝我族特制的百香露,乱红香粉,都是很好的。”
方晌和云知朝都抬头看他,族长轻咳一声,有点尴尬:“我听说你们是行商,在龙火还照开了铺子,要是对我们的东西感兴趣,这个,长期合作,也是可以的嘛。”
搞半天是要卖他们土特产啊!方晌苦笑不得,云知朝还在思索叔叔婶婶的下落,没什么做生意的心情,方晌就主动请缨,由族长带着参观去了。
蝶族给两人安排的住处,同样是一朵硕大的花,似乎是为了迎合人类的习惯,里面还贴心地放置了蒲团,又挂上明珠用以照明。
方晌拨开柔软的花瓣,走进去,看见云知朝还是一脸闷闷不乐,柔声问:“还在想你叔叔婶婶的事情?”
“嗯。”云知朝点头:“我以为他们早就在太霞水府定居了,没想到,四处都打探不到两人的踪迹。”
方晌坐在他的身边:“太霞水府找不到,那就只能是留在人世间了。”
云知朝却坚持否认了这个回答:“不,我叔叔是个说到做到的人。他离开家的时候,和我们说过,他向蝶女发过誓,要陪她回家乡生活。”
一个愿意为了爱人众叛亲离的人,如果不是出现了什么意外,又怎会半路折返,转投他处。
方晌沉默了许久,还是说出了那句话:“你叔叔的魂灯……”
云知朝说:“我离开雨凝丹青的时候,叔叔的魂灯是亮着的。”说着就有些亏心了:“不过我好久都没回去看过了……过几日我托家里的弟弟妹妹去看一下吧。”
方晌之前的建议,他还真听进去了。
倒也没打着云氏医仙的名号开医馆,他和一个在寿光宗求学的堂妹偶遇,这家伙也是个叛逆的,打着学遍天下医术的名义,哄得家中长辈送她去寿光宗留学,整日在外吃喝玩乐,好不快活。 ↑返回顶部↑
采集花蜜,制作香粉是蝶族的本能,岩壁化香不是一个灵气充足的地方,因此蝶族也会将花蜜香粉出售至龙火还照,换点灵石和物资。
不论哪个种族,对未知的向往大约都是一样的。
这个出售花蜜香粉的工作,哪怕只是去不远处的龙火还照,大家也是争先恐后地结伴而行。
二十年前,蝶族有个很机灵的女孩,叫做花濯,常常自告奋勇去龙火还照售卖货物。
有一天,她一脸兴奋地回来,说自己攒够了前往人世间的路费,要去人世间看一看。
对于这个决定,蝶族上下当然是反对声一片。
原因无他,蝶族寿命短浅,修为又低。虫子么,智商都不太好高,更不擅长打斗,在太霞水府,有龙女的庇护尚且能够自保,去了对妖物有偏见的人世间,那就是老鼠上街,人人喊打了。
大家都怕她有命去没命回,花濯却满不在乎,只说蝶族寿命最长也不过百余年,与其在故乡虚度光阴,空耗一生,不如去见识未知的风景,邂逅不同的人生。
妖族不同于人类,受父母亲人、宗族礼法的约束,她一意孤行,大家也拿她没办法。
二十五年,花濯毫无音讯,还有些记得她的族人,感叹着人世间果然凶险无比,都当她是死在外面了。
说着,族长的声音有些颤抖:“虽然她没有回到岩壁化香,但听说她找到了人类做伴侣,有人看护着,应该不会过得太差。”
云知朝将信将疑:“她和我叔叔真的没有回来过吗?”
族长摇头,斩钉截铁地说:“没有。”
隔着面具,看不见他的神色。方晌仔细观察族长,见他气息未乱,似乎不像在撒谎。
云知朝有些失望,说:“好吧,我再去寻找一下别的线索。”
看来叔叔婶婶的下落,果然是一个迷。
族长说:“岩壁化香难得有外族前来,你们可以多留几日,看一看此处的风景,再尝尝我族特制的百香露,乱红香粉,都是很好的。”
方晌和云知朝都抬头看他,族长轻咳一声,有点尴尬:“我听说你们是行商,在龙火还照开了铺子,要是对我们的东西感兴趣,这个,长期合作,也是可以的嘛。”
搞半天是要卖他们土特产啊!方晌苦笑不得,云知朝还在思索叔叔婶婶的下落,没什么做生意的心情,方晌就主动请缨,由族长带着参观去了。
蝶族给两人安排的住处,同样是一朵硕大的花,似乎是为了迎合人类的习惯,里面还贴心地放置了蒲团,又挂上明珠用以照明。
方晌拨开柔软的花瓣,走进去,看见云知朝还是一脸闷闷不乐,柔声问:“还在想你叔叔婶婶的事情?”
“嗯。”云知朝点头:“我以为他们早就在太霞水府定居了,没想到,四处都打探不到两人的踪迹。”
方晌坐在他的身边:“太霞水府找不到,那就只能是留在人世间了。”
云知朝却坚持否认了这个回答:“不,我叔叔是个说到做到的人。他离开家的时候,和我们说过,他向蝶女发过誓,要陪她回家乡生活。”
一个愿意为了爱人众叛亲离的人,如果不是出现了什么意外,又怎会半路折返,转投他处。
方晌沉默了许久,还是说出了那句话:“你叔叔的魂灯……”
云知朝说:“我离开雨凝丹青的时候,叔叔的魂灯是亮着的。”说着就有些亏心了:“不过我好久都没回去看过了……过几日我托家里的弟弟妹妹去看一下吧。”
方晌之前的建议,他还真听进去了。
倒也没打着云氏医仙的名号开医馆,他和一个在寿光宗求学的堂妹偶遇,这家伙也是个叛逆的,打着学遍天下医术的名义,哄得家中长辈送她去寿光宗留学,整日在外吃喝玩乐,好不快活。 ↑返回顶部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