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24章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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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躲在暗处的我又看到了希望。”
  “求发更多的糖,放更多的照片呀。”
  “感觉是高冷攻和女王受,嘻嘻嘻。”
  翻到这一条的小陶总,在心里咯咯发笑,他才不是女王受,明明是榨汁机受。
  高兴着,警察局那边突然打来了电话,竟然是事情有了进展。
  陶梓安脸色认真起来,和顾宇时一起赶去警察局。
  “散布照片和发邮件的嫌疑人已经找到了。”警察坐在他们面前,告知:“这案子还有一个共犯,嫌疑人声称他这样做是有人怂恿,向你们勒索5000万的并不是他。”
  这一点,看过那名嫌疑人的资料,陶梓安是相信的,一个小混混,不可能狮子大开口向他们要5000万。
  “这名姓王的男子,事后给这位嫌疑人10万块,我们根据这个账号,找到了这个名字,你们看看认不认识?”
  摆在他们面前的是一个女性的名字。
  陶梓安当然不认识。
  顾宇时却有一点印象,似乎在哪里听过这个名字。
  想了想,他站起来走了出去:“我先打个电话。”
  陶梓安坐在原地,没有跟上去。
  只是过了没多久,顾宇时再回来的时候,脸色很难看。
  “怎么样?”陶梓安问。
  “……”顾宇时握住陶梓安的手,坐下对警察说:“那名怂恿嫌疑人的人是谁,我大概已经知道了,现在我想请问,按照这个案情的严重程度,对方需要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?”
  警察:“按照我国刑法规定,勒索敲诈公私财物既遂,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你们的情况属于被害人虽然因此产生负面情绪,但并未交出财物,属于敲诈勒索罪的未遂,这种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”
  顾宇时:“共犯呢?”
  警察:“像本案那位王先生,很难定罪,因为没有充足的证据,而且案情不严重。”
  如果真的交出了财物,那就能定罪。
  陶梓安在一边听着,隐约已经猜出了,那个怂恿小混混勒索他的人是谁。
  于是心里后悔呀,早知道就把钱交出去,然后让他妈的坐牢。
  “好的,我们知道了,谢谢。”顾宇时皱着眉,离开警局之后,打电话打听李鹤轩现在的情况。
  那边回了他一句:“李鹤轩的公司现在快破产了,现在到处借钱。”
  挂掉电话,顾宇时面无表情。
  如果是以前,听到曾经光风霁月的人,沦落到这种地步,他可能还会感触。
  但是李鹤轩千不该万不该,把注意打到陶梓安头上。
  第七十二章
  说这一切的时候, 顾宇时直接当着陶梓安的面说的,根本没有刻意避开‘李鹤轩’这三个字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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