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4章(2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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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太夫人赶忙解释:“这位是雷霆军明皓将军的夫人,竟然会用梵文唱《般若长寿咒》,我今日也算开了眼了。”
  阿音刚满十七岁,正是艳若桃李的年华,又有丈夫宠爱,比那些拘谨的闺中少女更加明艳动人。太夫人怕长孙想歪了,赶忙解释人家已经是有夫之妇了。
  阿音回到座位,就从素琴手中接过儿子,浅笑逗弄。
  邵继刚素有才名,刚刚只是纯粹的对阿音才华的欣赏,倒也并非一见钟情,打听清楚了是明夫人,给祖母拜过寿,就到前院去了。
  寿宴结束,到相府门口乘车的时候,阿音发现竟有不少的目光追随着明皓的身影而来,见他接过自己手里的孩子,就把目光投到自己身上,令阿音有些不自在,悄声问道:“你今日怎么了,我感觉好多人都在看你。”
  明皓轻笑:“我没怎么,不过是跟着你出名了,人们都说,相府寿宴奏梵音,无人不识明夫人。”
  阿音小脸一红,赶忙钻进了马车,回到家之后,才知原由,竟是那邵继刚回到前院,把明夫人好一顿夸赞,连着敬了明皓好几杯酒,自此,明夫人的大名便在京中传来了。
  林婉音无暇去理会这些,只带着素琴和孩子每日到京中最繁华的街上去逛,旁人都以为她爱美爱玩,花钱去了。其实她是在选购铺子,仔细对比过位置和价格,先买下了两个,挑了一个位置好的自己经营,雇了一个掌柜的,两个店小二,一个胭脂铺子就开起来了。
  阿音告诉掌柜的,京中的胭脂香粉都不够细腻,颜色也不太自然,要去那盛产曦湾花的南夏州,把那里的胭脂贩到京城来,绝对大卖。
  进了七月,天气热的人连饭都不想吃,阿音起初只是强忍着,后来义哥儿起了好些红艳艳的痱子,她终于不肯再忍了,让素琴买了青铜冰鉴放置在屋里,屋里的闷热渐渐缓解。
  明皓一进家门,就感到一股凉气扑面而来,心里很是纳闷:“阿音,今日这是怎么了,屋里反倒比外面凉快。”
  林婉音神秘地笑笑:“你猜。”
  明皓憨厚地摇摇头:“我猜不出,你快说吧。”
  “你先来瞧瞧儿子的手臂吧。”阿音抬起义哥儿白胖的小胳膊,让他看到手臂内部,腋下密密麻麻的一片小红疙瘩。
  “儿子这是怎么了,找大夫看过没?”明皓一看就心疼了,不知该怎么办才好。
  “看过了,是痱子,热的。给了些药粉,涂上以后不痒了,他这才睡着。所以啊,我让素琴买了冰鉴回来,挺贵的,每日还要买冰,不过,我觉得就算多花些钱也值,起码儿子不遭罪了。”这东西的确不便宜,阿音怕他舍不得。
  明皓赞赏地点点头:“阿音不愧是大户人家出身,果然有见识,这样屋里凉快多了,多花点钱也值。”
  阿音故意逗他:“你挣钱也不容易,都被我糟蹋了,你不心疼?”
  “我挣钱不就是为了让你和儿子过上好日子么,怎么会心疼呢?你尽管花,不够了,我再去想办法。”
  阿音欢喜地抱住明皓脖颈:“夫君真好,我算嫁对人了。”
  ☆、第60章 第 60 章
  得到了夫人夸奖, 明皓心里比吃了蜜还甜。伸手抱住娇妻软腰,下意识的捏了一把,却皱起眉头说道:“阿音, 你是不是又瘦了?腰上摸着更细了些。”
  林婉音有点儿小得意,最近不仅把正事儿办了, 因为走路比较多, 把身上的赘肉消耗了一些, 身材还愈发的好了,便娇俏地笑着说道:“对呀,是不是更好看了?”
  明皓默默叹了口气, 满脸心疼:“你不要再瘦了, 这样挺好看的, 是不是因为天热了,吃不下饭?要是太热, 就多买些冰来放在冰鉴里,别怕花钱。”
  林婉音咯咯地笑了起来, 虽然明皓很少主动花钱给她买东西, 但是家里的财政大权掌握在自己手里,无论她怎么花,男人都没有怨言,这就足够了。
  “明皓, 咱们什么时候能搬进自己的家呀?”阿音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亲手布置新家了。
  明皓憨厚的一笑:“快了, 听工部侍郎说, 这个月月底就能把府邸修葺好。皇上原本是想让大家中秋节之前搬进去, 如今看来,或许八月初一就能搬了。”
  这几日因为天气热,晚上睡觉的时候,义哥儿总要闹一闹。今日用上冰鉴,屋里凉爽了不少,小家伙洗过澡之后,便乖乖睡了。阿音轻柔地帮儿子在身上敷好了药粉,用一块细棉布盖住肚子,瞧着小家伙酣睡的模样抿唇轻笑。
  沐浴过后的明皓,只穿了一条亵裤就大咧咧地走到床边,把爱妻抱在怀里,一起看向儿子:“这小子还真是怕热,前几日都不肯好好睡觉,今天有了这冰鉴,一下子变得这么乖了。可见啊,这荣华富贵还是有好处的。”
  阿音扑哧一笑:“荣华富贵自然有好处啦,你现在才体会到了一点点,以后啊,还有享不尽的福呢。”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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