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11章(3 / 4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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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想带你去见见我的家人。”
  这么快就见家长?颜色的背愈发僵直。她跟霍正希统共恋爱不到一个月,这进展未免太快了。
  “现在就要见你家人吗?”
  “别害怕,不是我爸妈,只是哥哥姐姐而已。”
  “你哥哥姐姐也在这里?”
  “嗯,是堂哥和堂嫂。他们定居这里,所以我才会来这里留学。”
  这话解开了颜色一直以来的疑问。
  总觉得像霍正希这样的学霸,不该来土澳这种地方。凭他的智商去美国顶尖学府也不成问题。
  “来这里是为了有人照顾你?”
  “家里人的想法,他们觉得有亲戚在会好一点。”
  霍正希没跟颜色说,他出国并不是为了学习,只是想逃离一些束缚。去哪个国家都无所谓,不要留在国内时时被家人的双眼盯着就可以。
  “你不想去美国吗?”
  “去哪里不一样,学什么取决于你自己,不在于学校。除非你只是要想那一纸文凭。”
  颜色听得牙疼,学霸的气度就是不一样,他这样的人就算没上过大学,也跟别人不在一个层次。
  当然那是她年轻时不成熟的想法,很多年后明白了霍正希生在怎样的一个家庭,她才真正懂得他说那番话时的底气。
  他那样的人,即便没念过书,也早已在出生的时候就走到了别人前头。
  人比人气死人。
  因为要见霍正希的家人,颜色那晚睡得很早,第二天起来洗澡弄头发还敷了个面膜,剩下的时间就在那里挑衣服。
  说不紧张是骗人的,哪怕只是堂哥堂嫂。
  霍正希说了是吃午饭,十一点的时候来敲她家的门,颜色还在那里为两条裙子纠结。
  林琳给他开了门,笑着解释:“我们颜色还在梳妆打扮,她想不好穿哪身衣服出门。”
  霍正希谢过她后去敲颜色的房门,一进去果然看到床上两套衣服。
  一身清新一身素雅,各有各的好。
  她让霍正希帮忙选一身,对方却摇摇头,走到衣橱间打开门,开始给她挑牛仔裤。
  “怎么,这两身都不好吗?”
  “不是不好,太冷了。”
  大冬天的,穿裙子对膝盖不好。
  “可是裙子好看啊。”
  “在我哥哥面前,你不用太好看。”
  颜色当时不理解这话,等看到霍正希的堂哥时才真的明白这话的真谛。 ↑返回顶部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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